平乐:开展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
简介: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平乐县公安局正在全县10个乡镇紧锣密鼓地筹建派出所交警中队。 派出所交警中队的 ...
为了切实做好当前摩托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及部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深化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平乐县公安局正在全县10个乡镇紧锣密鼓地筹建派出所交警中队。
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设立在发挥“一警多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设立。派出所交警中队在县公安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交警支队、大队管理和指导,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中队长由派出所领导兼任,队员由派出所民警兼任。中队长是辖区公安交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职责是:1、在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农村地区低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的管理责任制,促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2、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民警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3、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尤其在圩日、节假日和其他交通繁忙时段,上路执勤,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4、坚持教育为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处罚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酒后驾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5、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对危桥险路、事故多发路段、违反规定占道挖掘、堆物妨碍通行、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协调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整改。6、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维护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7、依法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对其他交通事故进行先期处置,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大队。8、调查掌握辖区内的道路、机动车、驾驶人等情况,按规定建立台帐。每月按时填写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统计表报交警大队。9、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公路治安秩序。10、完成上级交警部门下达的其他交通管理工作任务。
对于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执法要求,县公安局有明确规定:1、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管理县、乡、村道路。各中队具体管辖本派出所辖区范围的路段。2、民警在县、乡、村道路执勤必须佩戴由支队统一配发的执勤证,戴交警警帽和白手套,扎白腰带,穿反光背心,携带法律文书以及执勤标志牌、反光锥筒等交通管理工具。3、交通违法处罚实行处罚和收款分离的原则,罚款一律通过金融机构收取上交,统一使用交警大队下发的交通管理罚没票据。严禁将罚没款转到其他财政部门或挪为他有,公安局、交警大队财务严格把关。
目前,平乐县公安局正在下发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资料给民警自学,然后组织民警由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报桂林市公安交警支队审批,办理有关上岗手续并备案。同时,购置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执勤工具。相关手续办好和器材准备就绪后,立即挂牌开展有关工作。
此次筹建的10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分别是平乐镇中队、附城中队、长滩中队、福兴中队、大扒中队、张家中队、同安中队、青龙中队、阳安中队、桥亭中队,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对缓解交警警力严重不足,加强县乡道安全管理,以及当前全区开展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一定的交通违法罚没款返拨对派出所经济困难的状况将有所得到少量的缓解,同时能够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设立在发挥“一警多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设立。派出所交警中队在县公安局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受交警支队、大队管理和指导,实行一套人员两块牌子的工作模式,中队长由派出所领导兼任,队员由派出所民警兼任。中队长是辖区公安交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派出所交警中队的职责是:1、在县公安局党委的领导下,落实农村地区低等级公路和等外公路的管理责任制,促进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2、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民警进村入户、进学校、进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3、维护交通秩序,确保道路畅通。尤其在圩日、节假日和其他交通繁忙时段,上路执勤,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4、坚持教育为主,依照法定程序纠正处罚客车超员、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辆、酒后驾车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5、建立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对危桥险路、事故多发路段、违反规定占道挖掘、堆物妨碍通行、交通安全措施不落实等安全隐患,应采取必要措施,协调乡政府和有关部门迅速整改。6、落实公安部“八条措施”,维护辖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7、依法处理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交通事故。对其他交通事故进行先期处置,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大队。8、调查掌握辖区内的道路、机动车、驾驶人等情况,按规定建立台帐。每月按时填写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统计表报交警大队。9、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打击车匪路霸,维护公路治安秩序。10、完成上级交警部门下达的其他交通管理工作任务。
对于派出所交警中队的执法要求,县公安局有明确规定:1、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管理县、乡、村道路。各中队具体管辖本派出所辖区范围的路段。2、民警在县、乡、村道路执勤必须佩戴由支队统一配发的执勤证,戴交警警帽和白手套,扎白腰带,穿反光背心,携带法律文书以及执勤标志牌、反光锥筒等交通管理工具。3、交通违法处罚实行处罚和收款分离的原则,罚款一律通过金融机构收取上交,统一使用交警大队下发的交通管理罚没票据。严禁将罚没款转到其他财政部门或挪为他有,公安局、交警大队财务严格把关。
目前,平乐县公安局正在下发与道路交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资料给民警自学,然后组织民警由交警大队开展道路交通管理业务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报桂林市公安交警支队审批,办理有关上岗手续并备案。同时,购置一些必要的办公设备、执勤工具。相关手续办好和器材准备就绪后,立即挂牌开展有关工作。
此次筹建的10个派出所交警中队分别是平乐镇中队、附城中队、长滩中队、福兴中队、大扒中队、张家中队、同安中队、青龙中队、阳安中队、桥亭中队,覆盖了全县所有乡镇,对缓解交警警力严重不足,加强县乡道安全管理,以及当前全区开展的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此外,一定的交通违法罚没款返拨对派出所经济困难的状况将有所得到少量的缓解,同时能够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