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整治本地摩托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
今日下午(7月4日)从市“治摩办”了解到,《东莞市整治本地摩托车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正式出台。从2007年9月1日起,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区域的道路(鸿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元美路)全天候禁止摩托车(经批准的公务用车除外)行驶。此外,倍受关注的电动自行车也将可能在9月1日同时禁,或提前禁。
市区环城范围内分时段禁行
但考虑到我市公交配套尚未完善,部分市民生活出行对摩托车的依靠程度仍比较高等实际情况,《方案》决定采取过渡性的做法,分区域、分时段、分阶段限制摩托车通行。即从2007年9月1日起,除市行政办事中心周边区域的道路(鸿福路、元美中路、石竹路、元美路)全天候禁止摩托车行驶外,市区环城路范围内(环城路——莞穗大道——万高路——沿江路范围内的区域,不含所指道路),每天在9:00至16:00、20:00至次日4:00禁止摩托车行驶。
将设置一个月的缓冲期
为了让市民有一个适应期,市“治摩办”相关负责人还说,2007年9月1日起,将设置一个月的缓冲期,即9月份为教育免罚期,对冲禁区的摩托车驾驶人不予处罚,只进行教育劝阻,宣讲“治摩”政策。10月份起,组织一系列专项行动,在禁行区域全面查处冲闯禁区的违法行为。
而为了保障相关工作正常开展,市“治摩办”相关负责人说,将对经批准的公务摩托车,暂时允许在禁行区域通行。但必须控制总量,严格管理。该负责人说,市“治摩办”将另制订公务摩托车管理规范,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实施。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以外,邮政、供电、报刊、电信、燃气部门特定业务专用摩托车以及其他抢险、救灾专用的摩托车也有望纳入公务摩托车范围。
市治摩办副主任、市交警支队队长卢伟琪透露,电动车一定要禁,可能在9月1日同时禁,也可能提前禁
电动自行车或提前禁
就“治摩”后我市电动自行车明显增多,如何加强管理的问题,市治摩办副主任、市交警支队队长卢伟琪在接受记者的采访时说,电动车一定要禁,可能在9月1日同时禁,也可能提前禁。他还呼吁,广大市民不要购买、使用电动车。
据悉,东莞“治摩”工作开展后,上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大幅增加。大量的电动车上路行驶,带来了一系列的交通治安问题。据统计,“治摩”以来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比“治摩”前上升了330%,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大量的电动自行车上路既影响道路交通安全,也影响了城市文明形象的提升;电动自行车如果不禁,还不如不禁摩托车。” 市治摩办副主任、市交警支队队长卢伟琪明确地说。
靠搭客谋生“摩的”司机将获5000元补贴
0 顶一下 | 对东莞整治本地摩托车实施方案正式出台发表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