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机动车牌分类蓝牌面包将换黄牌
就此走访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机动车管理处了解到,原来,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中重新规定了机动车号牌分类、登记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安装使用的新标准。
据介绍,公安部颁布的新的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已于2007年11月1日起实施,此前于1992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1992)同时废止。新标准主要增加了机动车号牌分类、机动车登记编码规则、制作技术和安装使用等规定。新标准中,号牌分类从原来的22类调整到目前的19类,删除了“境外汽车号牌”、“境外摩托车号牌”、“外籍汽车号牌”、“外籍摩托车号牌”、“实验汽车号牌”和“实验摩托车号牌”等6类号牌;增加了“港澳入出境车号牌”、“警用摩托车号牌”、“警用汽车号牌”等3类号牌;修改了2类号牌,将“两、三轮摩托车号牌”改为“普通摩托车号牌”,“农用运输车号牌”改为“低速车号牌”。新标准中还根据使用性质的不同,细分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类别、样式和有效期,增加了“辖区内临时号牌”、“跨区临时号牌”、“实验车临时号牌”、“特型车临时号牌”等4种类型。
新标准大型汽车号牌(黄牌)的适用范围包含了原标准GA36-1992规定的大型汽车号牌(黄牌)的适用范围,同时将适用范围延伸到“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上限≥20人”的大客车和“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中型载客汽车。按《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持B1准驾车型的驾驶人可准驾中型载客汽车(即:车长小于6米,乘坐人数大于9人且小于20人的车辆)而原标准GA36-1992规定该类型机动车悬挂小型机动车号牌(蓝牌),由于很多驾驶人的习惯是持“C”证驾驶“蓝”牌车,出现了部分持“C1”、“C2”证的驾驶人“误”开中型客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调整后,重点解决了目前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和号牌种类不对应的问题。
从2007年11月1日新标准实施之日起,全国各公安机关车辆管理部门对中型载客汽车一律核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对原悬挂“小型汽车号牌”(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在其办理转移登记和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一律按新标准要求换发“大型汽车号牌”(黄牌),除此以外不强制换牌;停止核发新的外籍汽车号牌,对已核发的外籍汽车号牌,在办理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按相应的车辆类型换发号牌。据了解,目前哈市新标准实施前已核发小型汽车号牌(蓝牌)的中型载客汽车有17228台,这些规定调整后的一段时间内,道路上可能会存在路面上行驶的中型载客汽车有的悬挂黄牌,有的悬挂蓝牌的情况,这种情况会逐步随着换牌而统一。
近日在机动车管理处办公大厅见到了来办理车辆转移登记业务的曲先生。他驾驶的解放牌面包车车号为黑A11647(蓝牌),核定拉载11人。目前他想将该车过户到自己的名下,来办理业务时才知道有了新规定,他的车牌需要更换成黄色牌照。他在机选号牌后拍到了“黑A37316(黄牌)”牌照,领到了新的车牌和车辆行驶证。据机动车管理处证照科副科长王嘉成介绍,办理中型载客汽车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业务时,交警部门将原车车辆号牌和车辆行驶证收缴,同时核发大型汽车牌照(黄牌)和车辆行驶证。截止目前,哈市受理的中型载客汽车转移登记、补/换领机动车号牌更换大型汽车号牌业务不过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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